蝶式筝是 198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科学技术局通过技术鉴定的古筝改革方案。它通过五声音阶相错补加音位的排列法在保留传统古筝的演奏技法的同时踏入国际上通用的十二半音体系。
蝶式筝的基本技法仍采用传统古筝的技法,但是在音位排列上有较大的更动。十二半音排列法,这一点上与传统古筝有较大的区别。
蝶式筝的特点是半音齐全,十二平均律,转调方便。由于和声丰富,更便于演奏七声音阶的马来民歌。
蝶式筝可以很好地和乐队的音律结合起来,在乐队中可以取代古筝作低音伴奏、主旋律、和声。不需要按音,也就没有延留音的问题,这为演奏马来西亚的作品创造了条件。
现今马来西亚出版的民歌类乐谱多数采用五线谱记谱,这与蝶式筝的记谱方式是统一的,这也为推广蝶式筝起到了一定的条件。
这样的律制能与国际接轨,西方乐团和民族乐团都可以采用。虽然技法较传统古筝困难,但通过刻苦学习最终也能掌握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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